美章网 资料文库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

公司工作意见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1篇

2、加强对驾驶员管理和教育。公司要求各二级单位在节前要专门召开一项驾驶员会议,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并要求他们从近期发生的几起重特大交通事故中汲取教训,不开超载和超速车、遇紧急情况采取恰当的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参加节日运输的驾驶员逐一进行违章记分比对,对记满12分的驾驶员,一律不得从事节日运输,对违章三次以上未处理的驾驶员,原则上也不予参加节日运输。

3、加强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公司要求凡参加节日运输的车辆,必须进行车辆安全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参加节日运输。同时要求各营运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应急锤等,不得私设小板凳或加座。

4、加强对客运站的源头管理。严格按照《汽车客运站规范》,健全并落实,规范例行检查、出站检查等安检工作,做到“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网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车辆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车辆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

5、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节前公司将组织人员对全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6、充分利用现有的监控设备和g定位装置,全程监控进出站的人员、车辆。落实专人负责gps定位监控值班,发现违章行为及时提醒、教育,确保车站秩序良好,车辆安全运行。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2篇

当前山水城科教产业园已正式步入“二次创业”的发展阶段。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更好借鉴、吸收先进开发区的成功经验,建立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更加优质高效健康的园区管理体制,加快推动园区向更高层次、更宽领域跨越发展。现结合园区实际,制订建立科教产业园管理处公司化运作模式意见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规划布局,明确产业功能定位,实行按功能划分与产业重点进行开发建设。

(二)坚持“企业化管理”。将“太湖创意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更名组建科教园集团发展总公司(简称“发展总公司”),按照公司制经营园区资金融通、工程建设及装修、收取租金及售房款、管理企业以及开展对外投资等,并争取逐步成为“独立经营、承担风险、自负盈亏”的市场投资主体。除区管干部由区委任命外,其他人员原则上由发展总公司自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本着“精干、高效、专业”的理念,激活用人机制。

(三)坚持“市场化运作”。对管委会授权委托管理处运营的“三创”载体、配套载体等资产,应由发展总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实现投入产出平衡并增值。同时,对入园企业在政策扶持、产业集聚、投入产出等方面进行科学管理,切实提高新兴产业集聚度和有限载体资源利用率。

二、组织架构和部门职责

(一)组织架构

发展总公司与山水城科教产业园管理处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运作机制,由山水城党工委、管委会直接领导,相对独立运作。发展总公司拟成立董事会,设立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5名、董事5名,其主要组织架构如图(附后)。

(二)部门职责

1、管理处行政管理部

(1)总经办:负责董事会的日常事务,检查、督办和协调董事会布置的工作;负责起草董事会的工作计划、文件、报告、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负责发展总公司的政策研究、信息报送、文书档案、文件影印、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发展总公司的行政事务、组织人事工作。

(2)接待办:负责发展总公司的参观接待、形象宣传、内外联络、重大活动统筹协调等工作。

(3)一站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为企业入园初期提供一条龙“保姆式”的满意服务,全力协助企业办理名称核准、开户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工商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税务登记证、银行开立基本帐户、增资、变更等一系列手续。

(4)法务部:负责公司经济行政法律事务咨询与服务。2、管理处经济发展部

(5)产业发展部:围绕产业发展目标任务,实施目标分解,并定期对目标进度情况进行跟踪分析,研究对策措施,确保目标完成。

(6)科技服务部:负责新兴产业培育,研究制定科技进步方针、政策,指导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协助企业办理各类科技研发项目的申报报批手续;负责引导传统企业与“530”项目实行嫁接发展。

(7)项目推进部:负责公共服务平台、产学研项目及地块项目的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

(8)综合统计部:负责按期编制统计报表,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产业分析和系统分析,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详尽的资料。3、管理处财务资产部

(9)财务预算部:负责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的融通、调度和筹集;负责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装潢资金、办公经费的审核、拨付及财务核算;负责入园企业扶持政策的执行,扶持资金的测算和发放;负责发展总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编制和执行;负责编制发展总公司各类财务报表、台账,以提供董事会决策参考;负责发展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工资发放。

(10)资产管理中心:负责园区公有资产的管理,包括商业配套用房的对外招商及运作,园区范围内商业配套用房、科研研发用房等其他经营性资产的日常管理及租金收取;负责投资类企业的经营管理。4、管理处招商管理部

(11)招商一局:侧重负责软件及服务外包和微纳传感产业招商,做好产业调研与分析,组织与参与专业招商活动,全力实现项目落户和引资到位工作。

(12)招商二局:侧重负责影视动漫文化、网络经济产业招商,做好产业调研与分析,组织与参与专业招商活动,全力实现项目落户和引资到位工作。

(13)招商三局:侧重产学研及创业企业招商,做好产业调研与分析,组织与参与专业招商活动,全力实现项目落户和引资到位工作。5、管理处工程建设部

(14)工程建设一部:负责入园企业的装修与管理。

(15)工程建设二部:负责华莱坞电影产业园建设工作。

(16)综合环境管理部:负责园区亮化工程、城市管理、城管执法、环境整治、市镇养护等工作。

(17)物业公司:负责物业管理(创意物业、雪浪科教物业)、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财务设置

1、在山水城管委会的授权下,开设科教产业园管理处专用账户,作为核算管理处行政经费、财政资金往来等的行政性核算帐户。

2、发展总公司设立财务,与管理处财务合署,在做好实体业务的融资、信贷、使用管理的基础上,做好对银行财务报表等相关基础工作,以配合山水城的融资工作需要。

3、在运作好发展总公司主平台的基础上,同时根据需要,理顺发展总公司与各公司之间的关系,按市场化模式运作好由主体公司派生出来的各个独资、合资子公司。

4、总体要做到收入清、成本清、盈亏清,算清楚总体平衡账。分短期(一至三年)、中期(三至六年)、长期(六至十年)设立各阶段的财务平衡目标及理想财务运作方式。

5、朝着公司上市的方向,积极探索公司赢利模式及长期发展规划。处理好政府补贴、银行贷款、企业扶持与公司营运收入、营运成本、营运效益等的关系。

6、根据园区发展需要,采用企业化的管理方式,尽可能划小核算单位,避免交叉及模糊运作。同时,尽可能归并相同及相似职能,以利于打造专业化公司,并积累规模效应。

7、在理顺园区公司化运作模式的基础上,积极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加入园区开发。

四、人事和考核

(一)人事

1、发展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由区管领导干部兼任,其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后由山水城党工委任免。

2、副总经理以下的干部(相当于副股职以上干部)任职由发展总公司董事会拿出初步意见,报山水城党工委、管委会决定。

3、新进一般企业编制人员由发展总公司按照公司化运作模式实施统一对外招聘,报山水城人力资源局备案。

(二)考核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3篇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学习,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需要,是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的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坚持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带头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断加强党性修养、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始终与时展保持同步。一是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会精神。二是学习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三是要学习法律知识,按照“四五”普法的要求,完成学习内容,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四是要学习管理知识,提高管理水平。要按照九千质量体系的要求,熟悉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手段,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在学习方法上,采取中心组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走出去学习与请进来培训相结合,重点辅导与互相交流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要不断总结学习经验,交流学习体会,畅谈学习收获。带头在全公司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促进公司建立学习型企业工作目标的早日实现。摘自

二、加强团结,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

团结是搞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战斗力、凝聚力和核心力的集中体现。每个班子成员都要从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顾大局、识大体、讲原则、讲团结,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理解,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坚持做到求大同,存小异,不内耗,共进取,努力营造良好的共事氛围,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一是每个班子成员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处理好各方面关系,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能独当一面,各负其责。二是党政主管遇事要相互沟通,上下通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当好“班长”三是要自觉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坚持做到重大问题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拍板,不搞“一言堂”,取消“一支笔”。四是副职要积极配合,支持主管的工作,努力当好助手,既不越权,又不缺位。五是要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互相交心和民主讨论,科学解决工作上的分歧意见,逐步提高化解班子自身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六是要自觉克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等不良思想的影响,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充分发挥班子的领导核心作用。

三、加强廉洁自律,树立勤政廉政的良好形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领导干部经受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考验的严峻课题,党中央和中纪委高度重视,省厅党组和省局党委都有严格的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要进一步认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认真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切实做到:一是要强化教育,警钟常鸣。不断加强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二是班子成员必须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公司规定的办事程序严格约束自己。切实管住权、管住钱、管住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坚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一把手对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是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把全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到实处。四是公司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自觉规范行为,坚决制止和预防违纪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作风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又是我公司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发展的需要。公司领导班子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加强和改进作风,不断开拓创新,积极主动完成任务。一是必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对关系职工生活的重大问题要注意听取职工的意见,充分发扬民主,团结和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同心同德干事业,一心一意谋发展。二是转变工作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要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克服弄虚作假的表面现象,了解职工疾苦,发扬认真负责、雷厉风行的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三是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公司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搞蹲点式调研,解剖“麻雀”,年内每人至少写出一份调查报告,着力研究解决基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四是要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做到多办实事,少说空话,严禁搞形式主义的评比、检查、表彰、验收和达标活动。

五、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倡导文明风尚。

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公司每个班子成员都要带头牢记同志“两个务必”的教导,始终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坚持做到六坚持六反对:坚持艰苦奋斗,反对奢侈腐化;坚持谦虚谨慎,反对骄傲自满;坚持奉公守纪,反对歪风邪气;坚持文明风尚,反对封建迷信;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改革创新,反对循规守旧。进一步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发扬倡廉尚俭,文明守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4篇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2007年秋冬季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我市现有学校自备接送车将于2011年7月前退出运行。为切实解决自备接送车退运后学生接送问题,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借鉴外县市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学校自备接送车退运后的学生接送由专业公司负责承运,实行“公司负责、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政府奖励”的市场化运行模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组建专业公司

“市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暂名)由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自有营运性客运车辆10辆以上(座位数300只以上)的中标客运公司负责组建成立。学生接送服务公司必须为独立核算单位,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齐全,管理设施配套,管理人员充足且全部持证上岗。

二、配置专用车辆

学生接送专用车辆由“市学生接送服务公司”自行配置。车辆要求采用符合GB7258-2004第二号修改单《学生接送车修改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国家标准《校车标识》以及安装好GPS卫星定位系统和视频系统等安全监控设施设备。

三、确定承运线路

“市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承运线路原则上在原学校自备接送车运行线路范围内,由各乡镇(街道)向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提出申请,由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报各职能部门审核。需由学生接送服务公司承运的线路,由学生接送服务公司、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踏勘线路,确定车辆型号和接送方案。在新学年接送学生前,需要乘车的学生由其家长提出乘车申请,并与学生接送服务公司签订乘车协议。

四、落实管理职责

1.学生接送服务公司为学生接送车安全运行的责任主体,安全管理参照省地方标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要求》执行。公司要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部门及岗位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负责接送学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落实学生乘车规范;要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基础台帐与档案;负责配备安全设备设施,有相对集中的固定停车场地,进行车辆定期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设施性能完好;要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管设备,加强车辆动态管理,确保车辆的行车安全;要建立驾驶员管理制度,加强对驾驶员及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要建立安全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形势,部署安全工作;要按照相关规定提取安全专项经费,确保安全工作投入到位。

2.交通运输部门要经常对涉及国道、省道及县道的学生接送车线路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改;负责专业公司学生接送车辆的监督管理,做好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测工作;严把学生接送车辆准入关和从业人员资质关,杜绝无从业资格证的驾驶人员进入校车驾驶员队伍;严肃查处以营利为目的的“黑车”营运等行为。

3.公安部门负责对学校周边地区、学生接送车辆的管控,详细掌握学生接送车辆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充实警力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相对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路段的管理,坚决查处“病车”、“黑车”和超载、超速接送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上岗资格审定,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驾驶员的交通法规、观念和安全行车意识;会同教体部门就交通安全警示牌、交通提示标志和减速设施铺设等提出方案,并督促相关部门、有关乡镇(街道)予以实施,进一步完善运行线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

4.教体部门加强学生交通安全、乘车规范教育。有关学校要负责制订学生乘车方案,做好学校门口乘车学生的组织和接送时间、趟次安排等工作,了解并掌握学生接送车工作的信息,并及时向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做好情况报告。

5.安全监督部门将学生接送专车的管理作为重要工作事项纳入监管范围。

6.各乡镇(街道)加强辖区内乡道、村道和会车道建设及养护,落实开通线路的安全标识、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保证运行线路路况良好;要加强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停靠地点、接送线路落实、接送公司对接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和候车场所等配套设施建设。

五、健全监管机制

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市府办、教体、财政、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单位和有关乡镇、街道组成的学生接送车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相关工作,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机制。

交通运输、公安、教体和安监等职能部门依据职责,指派专门人员,建立专门检查考核组,由市教体局牵头,每月一次以上,定期或不定期对专业公司学生接送车的运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

六、实行补助奖励

(1)成本补助。通过接送车辆成本测算、费用审计和评价,合理界定和计算车辆运行及管理成本额度,对车辆及运行成本缺口进行部分补助,补助承运公司每生每年900元(具体以实际乘车学生数为准),费用由财政承担。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5篇

二、严格小贷公司交易的管理。加强对小贷公司关联贷款,特别是大额关联贷款的管理,防止小贷公司通过各类关联交易抽逃资本金。未从银行融资且未开展担保业务的小贷公司发放的股东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该小贷公司上一年度资本净额的20%,单户股东贷款金额不得超过该户股东实际到位资本金的50%;已从银行融资或已开展担保业务的小贷公司不得向股东发放贷款,特殊情况须报经市金融办审批。小贷公司发放其它关联方贷款,单户余额不得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其中单户余额超过所在市小额贷款标准50%(含)的关联方贷款应在贷款发放前向所在市金融办备案。各市金融办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关联方贷款管理细则,小贷公司关联方的认定参照《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的管理办法》

三、严格小贷公司资金使用各环节的管理。小贷公司客户不得包括担保公司、典当行、投资理财公司等其它类型涉及货币经营的主体,已从银行融资的小贷公司应严格控制向国家限制性行业或领域提供信贷支持,且不得违反银行融资协议中对资金投向的规定。小贷公司向客户贷款,必须将资金划入借款人账户,借款人在贷款到期时应从借款人账户将本息划转至小贷公司账户。小贷公司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贷款,客户以现金归还贷款本息及交纳各种费用的,应由客户全额存入小贷公司银行账户,由小贷公司代收现金的,原则上应在当日全额存入银行账户,不得坐支。小贷公司应制定现金管理办法,并报所在市金融办备案。开业未满一年的小贷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10%;开业一年以上的小贷公司,单户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各市要从严制定单户小额贷款标准,并监督严格执行,使小贷公司真正体现“小额、分散、灵活”的经营特点。

四、严格小贷公司股东资质和股本结构的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指导,真正引导有资金实力、有社会责任感、经营诚信度高的企业家投身于农村小贷事业。各地要在招投标环节严格审查投标股东的出资额与其出资实力是否匹配。单个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单个自然人股东,出资额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鼓励小贷公司股权适度分散,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全部股东应不少于3个非关联的法人或自然人。鉴于信贷行业特殊性以及小贷公司本身已具备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资质的现状,不允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自然人成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特殊情况需在招标前报经省金融办核准。

五、严格小贷公司股权转让的管理。小贷公司开业后一年内不得办理股权转让。开业一年以上的,小贷公司股东持有股份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进行转让,但必须事前报各市金融办批准,各市金融办批准后报省金融办备案。小贷公司最大持股人、实际控制人增资和股权转让,以及涉及50%以上股权发生变化的股权交易,需经省金融办审批。

六、严格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管理。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不得兼职或有不良从业记录,其任职资格由市金融办负责审查。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变更需及时向市金融办备案,小贷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变更,需经市金融办批准,并报省金融办备案。省、市金融办将进一步建立完善对小贷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资格审核、任职考核、诫勉谈话等制度。省金融办在批准小贷公司筹建前,将组织拟任董事长或实际控制人以及总经理进行应知应懂考试和约谈,考试和约谈合格,方可批准筹建。

七、严格小贷公司发展规划和招投标工作的管理。各市金融办每年年初应及时将本地区全年小贷公司发展规划报省金融办,原则上应明确规划发展数量和设立地点,经省金融办批准后方可执行,年末不得擅自突破已经批准的规划总数。拟组织开展新设小贷公司招投标工作的县(市、区),必须事先获得市金融办同意并占用所属省辖市规划总数,不得擅自提前组织招投标工作。对未经规划批准的小贷公司招投标结果一律不予承认。

农村小贷公司转入正常发展阶段后,在布局上仍应坚持扎根乡镇、服务“三农”,新设农村小贷公司营业地点必须位于乡镇或涉农街道(需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农村工作部门出具涉农证明)。各地应严格控制在各类市辖区、经济开发区新设农村小贷公司。

八、严格小贷公司的贷款利率管理。为体现服务“三农”宗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小贷公司必须严格执行省金融办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新设小贷公司,申办者必须作出相关承诺,并以此作为参与招投标的前提条件之一。

九、建立小贷公司股东特别借款制度。股东特别借款是指由小贷公司股东以自有资金借给小贷公司、清偿顺序列小贷公司其它各类负债之后的定期借款。股东特别借款的期限为3个月和3个月的整数倍,原则上不得提前支取。股东特别借款的利率由股东与小贷公司协商确定,但原则上不得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的2倍。股东特别借款的总规模不得超过小贷公司实际到位资本金总额,其中单个股东的借款不得超过该股东实际到位的入股金额。持续借入半年以上股东特别借款,可按正常程序转增资本金,且转增资本金时,法人股东不受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35%的限制,个人股东不受出资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的限制。因转赠资本金导致小贷公司最大持股人、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须经省金融办审批。实行股东特别借款制度后,小贷公司各类负债(包括直接负债和或有负债)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400%,股东特别借款外的各类融资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

十、建立联合贷款制度。对确属支持“三农”的较大贷款项目,可实行联合贷款,由当地一家小贷公司主办,联合若干小贷公司参与贷款。参与的小贷公司在市辖范围之内的,由市金融办审批;超出一市范围的,由省金融办审批。在计算和考核“小额贷款占比”指标时,以联合贷款中各小贷公司实际投入的贷款额度为准。联合贷款的操作办法参照银监会《银团贷款业务指引》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6篇

为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强示范县建设促进蔬菜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我县通过积极争取,引进省最大的农业投资集团国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国富恒联农牧有限公司到我县投资,建设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国富元氏县高标准循环产业示范园。为加快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现实意义和发展新形势

(一)国富项目的现实意义。国富恒联农牧有限公司项目是推进我县农业生产由产品型向商品、市场型转变,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自然型向生态、可持续型转变,由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以及推动我县由传统农业大县向现代农业强县跨越的战略举措和重要带动力量。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一项全局性、方向性的工作来抓,积极推进,有力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形势。当前,我县农村改革不断深入,农业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正处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追求规模向提质增效转变的重要时期,呈现出新的发展形势。乡镇主导产业初步实现了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集约化经营,龙头企业不断扩规模、上水平,成为我县提升农业生产质量的根本取向。农民组织起来与龙头企业对接、与市场对接,已成为农民实现增收的基本手段。

2011-2012年任务目标

2011-2012年围绕国富恒联农牧有限公司项目实施,打造在全省、全市知名的省、市级行业龙头,构建环省会周边标准高、规模大、质量好的设施蔬菜基地。2011年工作目标是:

(一)建设国富恒联农牧公司一期项目:年产840万株蔬菜种苗基地,大力跑办、争取2011年设施蔬菜竞争分配资金项目申报,争取已上报的国富恒联农牧公司二期工程和康丰牧业公司两个项目立项实施。

(二)抓紧完善集设施蔬菜项目、蔬菜种苗基地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科技推广项目为一体的我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综合示范区建设,以县为主,搞好农发办与项目区乡镇、村的协调配合,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保障项目按照计划顺利实施。

(三)抓好科技支撑,提高项目科技含量。结合省农科院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三元日光温室”和“二元日光温室”蔬菜种植模式,依托省农科院技术支持,大力推广节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设施蔬菜种植模式,以我县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区为基地,推广设施蔬菜种植,带动农民增收。

抓住关键环节实现新突破

(一)构建龙头企业支撑体系。做大做强龙头企业,以提升企业综合实力为突破口,加强指导和培训,增强企业的质量意识、风险意识和品牌意识;以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为手段,加强高、精、尖技术的引进和培养,以知名品牌创建为目标,加强现代化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加快培育在全省或全市影响力较大的农产品品牌;引导企业强强联合、强弱联合,做大做强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大企业、大集团。

(二)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引导龙头企业按照“公司+基地”方式,建立企业自有的一体化生产基地,推行种养工厂化、基地车间化、农民工人化。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公司+农户”的合同契约方式,与基地农户实行集约化经营,逐步把传统无序、分散的农户生产方式改造为有序、组织化程度高的农户生产模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明确责任,促进项目实施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作为全局性、方向性的大事来抓,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国富投资公司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各成员职责,做好项目规划、实施的指导、服务、协调等工作,按照规划完善项目实施所需土地、水利、电力、道路、林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省重点农业综合开发示范园区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促进项目实施企业早入驻、早实施、早见效,为我县现代农业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7篇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国重汽集团海西汽车有限公司拓展市场的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促销力度,制定优惠政策等措施,力争在年内完成市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扶持中国重汽集团海西汽车有限公司的发展,推动我市汽车产业做大做强。

工作任务

根据《意见》要求,我区年内要完成500辆的促销任务,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该促销任务分解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及交通局、经贸局、林业局、建设局、环卫所等有关部门,具体促销任务详见附件1。

优惠措施

为加大促销力度,确保促销任务全面完成,经区委、区政府研究,特制定四项促销政策:

1.落实甲控政策。海西汽车公司已列入省政府投资项目甲控设备材料供应商名单,根据市政府要求,辖区内各单位采购相关车辆,以及工矿、物流运输企业、重点项目工程用车、交通应急保障车队,要优先购买海西汽车公司生产的相关型号汽车。

2.实行购车贴息。凡辖区企、事业单位、重点项目工程新购海西汽车公司相关车辆的,由区财政给予贷款贴息三年的优惠政策。其标准为:不超过购车人贷款或刷卡当时各商业银行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的基准利率,由有关货运企业持能证明购车人贷款购买营运车辆的相关凭据,即:机动车登记证书,计(付)利息凭证或(付)银行卡手续费凭证、银行借据或刷卡单、借款合同或分期付款合同复印件(应携带原件核对)等,到区交通局运管所审核并报区财政局审批后支付给购车单位。

3.鼓励市民推销。在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对辖区市民帮助推销海西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每推销一辆5吨以上的汽车给予奖励1000元、5吨及以下给予奖励500元。奖励金由海西汽车公司承担30%,其余由市财政、永安市财政按4∶6比例分担。奖励金需财政承担部分,先由海西汽车公司垫付,再由海西汽车公司分别与市财政、永安市财政结算。

4.提供优质快捷服务。对购置海西汽车公司汽车的企业,区直有关部门将积极帮助做好牌照、营运证等事项的办理工作。

公司工作意见范文第8篇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证监局等部门关于依法打击和防控资本市场内幕交易实施意见的通知》,推动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基础工作,经省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联席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做好行政机关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严格界定内幕信息和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

各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对照《证券法》第75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30条等法律和规章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的职能权限,认真梳理、细化可能接触到的内幕信息范围。内幕信息应涵盖所有对上市公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未披露的并购重组方案、再融资方案、定期报告相关财务信息、利润分配方案、回购股份方案、股权激励方案以及高管人员重大变化等。要明确内幕信息管理重点,并在收发、办文等程序设置甄别环节,以保证涉及内幕信息的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决策审批和登记管理。

要根据工作办理程序涉及的内幕信息产生和接触环节,合理界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应包括在内幕信息公开前,因从事内幕信息相关事项的受理、研究、决策和审批,或相关文件的收发、印制、传递、复制、保管等工作,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内设机构负责人,相关事项承办人,相关事项文秘服务、文书制作和文档管理人员,相关事项内部监督人员等。

二、规范内幕信息事项的研究决策程序和内幕信息数据的接收使用程序

在涉及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相关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审批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参与人员范围,减少信息知悉及传递环节;简化决策流程,缩短决策时间,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有关事项的决策,原则上应在相关股票停牌后或非交易时间进行。决策当天或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应及时通知上市公司,督促和配合上市公司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税务、统计、行业管理等有关部门,要求上市公司报送未公开信息的,应提供明确法律依据,并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要求报送季度、年度经营财务数据的,应将报送时间安排在相关数据以信息快报等形式公开披露后。要规范接收、使用和流转内幕信息相关数据的工作程序,设置接收上市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专门通道,严格限制未公开数据的用途,杜绝因职责所需之外而进行的内幕信息流转。

三、明确内幕信息的保密措施

建立内幕信息内部隔离和分级管理机制,明确涉及内幕信息的纸质文件、计算机系统、通讯设备和存储介质等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限制无关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明确相关事项研究、决策和审批结果的对外要求,在上市公司依法公开披露前,任何人不得以内部讲话、新闻通稿、接受访谈等形式予以公开。明确要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传送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牟利。

四、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措施